2015年07月06日
广西城市职业学院,及其不讲诚信。我于10年在该学院购买了集资性住房,按照协议约定,我于15年4月28日向学院提出退款申请,学院应该在我提出申请一个月内退还相应款项。但是直到目前7月份了,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,不愿退款。对于一个教育单位,诚信都不讲,又如何教书育人?为该校的同学感到担忧。本人也希望得到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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