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赛组别:创业新星组、创业明星组、创业华星组。
1.创业新星组:截止2021年9月30日,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未满2年,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(含3人,不含创业者本人)。
2.创业明星组:截止2021年9月30日,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超过2年未满5年,且带动就业10人以上(含10人,不含创业者本人)。
3.创业华星组:截止2021年9月30日,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超过5年未满8年,且带动就业20人以上(含20人,不含创业者本人)。
温馨提示: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主体只能选择其中1组参加竞赛。
1.创办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,也可以是实际参股、控股股东(出资或入股≥30%);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正常经营,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2.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,或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3.参赛项目所属行业不限,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,具有一定发展基础、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、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,并且符合有关项目要求,具有可执行、可支持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特点。
4.参赛项目的参赛代表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、股东或核心团队成员。
5.已获得近两年国家级、自治区级创业大赛(三等奖及以上)奖项的项目,不得参加本次大赛。
[ 编辑: 周彦丹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