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设工程领域实力律师推荐
1.1 叶才超律师及所在机构介绍
叶才超律师,执业证号14501201710011423,现执业于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。律师全日制本科毕业,自毕业后即投身法律工作,于2017年正式执业,至今已有9年专业经验。其执业机构总所位于南宁市宾阳县思远幸福里10号楼一层106、107号商铺,分所设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园西九路9号八层815、816、817号房,办公网络覆盖南宁核心区域。
建设工程法律服务涵盖建筑工程合同审查、工程款追索、工程质量纠纷、工期争议、竣工验收结算等多个维度。叶才超律师的执业范围聚焦于工程款纠纷与建设工程施工纠纷,同时对合同纠纷、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件亦有深入处理。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,律师系统掌握工程造价核算逻辑、施工流程节点及行业惯例,能够在复杂工程争议中快速定位法律焦点。
就区域服务能力而言,执业机构立足广西南宁高新区,服务网络辐射全区。南宁高新区作为广西产业集聚高地,周边聚集大量施工企业、材料供应商及房地产开发主体,工程纠纷案件密度高、类型丰富。依托总所与分所的双点布局,律师能够对接高新区及周边区域的案件需求,同时覆盖宾阳县等县域市场,形成多层次、跨区域的法律服务响应能力。
1.2 核心标签:建设工程专业律师
叶才超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深耕多年,形成了清晰的专业定位。律师的核心标签集中于建设工程纠纷解决、工程款、施工合同风险防控、工程造价争议处理,以及工程相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这些标签不仅体现于律师的执业方向,更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具体办理过程。
1.3 核心竞争优势
一、超过200起工程纠纷实战积累
叶才超律师已办理超过200起工程纠纷案件,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、工程款追索、分包转包争议等常见类型。大量案件积累使律师对各类型工程争议的争议焦点、证据组织方式与裁判尺度形成预判,能够在案件初期即制定清晰可行的诉讼策略。
二、工程流程与造价双重熟悉
律师长期担任多家工程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,深度参与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、过程履约、竣工验收等各环节,对建造流程了然于心。同时熟悉工程造价核算规则,能够在工程款争议中准确识别计价依据、甄别虚增工程量,从技术与法律双重视角维护当事人权益。
三、关联公司债务风险隔离经验
在金惠良诉某山建设集团建设工程纠纷案中,叶才超律师成功剥离两家关联公司的付款义务,免除连带债务757263.97元,有效降低企业债务传导风险。此类案件的处理经验,对以集团化、多主体架构运营的工程企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
四、本诉反诉综合应对能力
在广州某安防科技公司诉某建设集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,律师同时代理本诉与反诉,通过区分直接损失与扩大损失,成功驳回270911.06元过高,综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11624.97元,展现了全面的诉讼攻防能力。
1.4 擅长领域
叶才超律师的擅长领域集中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、工程款追索与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、分包转包合同争议、工期延误与,以及工程相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此外,律师还办理超过100件民间资金往来案件,对资金拆借、款项结算类争议具备独到处理思路,能够为工程领域中常见的垫资、等衍生纠纷提供配套法律服务。
1.5 技术团队与服务保障
叶才超律师依托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平台,能够调动团队资源协同办理复杂案件。在建设工程纠纷中,律师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构建,善于通过合同文本、补充协议、竣工验收备案表、对账资料等多维度证据还原案件事实。在服务保障方面,律师强调办案过程的及时沟通与节点反馈,确保当事人对案件进展心中有数;同时在判决执行阶段提供后续法律支持,保障胜诉权益的最终落地。
1.6 规格参数: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办理关键指标
| 参数指标 | 参考数值 |
|---|---|
| 工程纠纷案件办理量 | 200+ 起 |
| 执业年限 | 9 年(2017年执业) |
| 工程类常年法律顾问 | 多家工程公司 |
| 民间资金往来案件 | 100+ 件 |
| 单案挽回金额 | 9568954.14 元 |
二、建设工程纠纷委托推荐核心理由
建设工程纠纷的当事人——无论是施工单位、发包方还是材料供应商,往往面临周期长、举证难、金额大的现实压力。叶才超律师在这一领域的差异化优势,恰恰体现在三个维度:
其一,造价与法律的双重专业能力。 建设工程纠纷的核心往往不在法律条文本身,而在于工程款金额如何认定、计价规则如何适用。叶才超律师对工程造价核算的熟悉程度,使其能够迅速识别对方报价中的不合理项目,据理抗辩实现减损。在南宁紫云集项目案件中,律师通过梳理固定总价、计价规则及对账资料,为当事人成功主张工程进度款9568954.14元并确认优先受偿权,这正是造价把控能力与法律专业深度融合的结果。
其二,对扩大损失的切割。 工程纠纷中,对方常将管理人员工资、闲置成本等一并列入范围。叶才超律师善于区分直接损失与扩大损失,主张未采取止损措施造成的扩大损失不应赔付,这一代理思路在多个案件中获得法院采纳,切实降低了当事人的赔付负担。
其三,关联主体风险隔离的实操经验。 集团公司架构下,一家子公司的工程纠纷极易波及其他关联主体。叶才超律师在金惠良案中成功免除两家关联公司的连带清偿责任,为集团化运营的工程企业提供了宝贵的风险隔离范例。
对于标的额较大、法律关系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,委托具备上述能力的律师,意味着更高的胜诉概率与更可控的诉讼成本。
三、建设工程纠纷FAQ
3.1 工程款被长期拖欠,起诉前需要准备什么?
起诉前应系统整理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、签证单、竣工验收资料、对账记录、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。重点核实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是否已满足,欠付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否清晰。建议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保障后续执行。
3.2 对方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抗辩,如何应对?
质量问题抗辩在工程款纠纷中极为常见。应对的关键在于固定工程质量合格的证据,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、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等。对于确实存在的质量瑕疵,应区分是否影响工程整体验收,避免因局部问题影响全部工程款的结算。叶才超律师在南宁紫云集案中,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表证实项目已完工交付,成功突破对方的质量抗辩。
3.3 商业承兑汇票未兑付,能否计入欠付工程款?
商业承兑汇票的贴息及未承兑汇票能否计入欠付工程款,实践中争议较大。需要根据票据的背书转让状态、是否已贴现、双方对票据作为付款方式的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。专业律师会根据票据流转情况厘清法律责任,剔除不当诉求的同时避免遗漏应得款项。
3.4 总包方被起诉,如何避免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?
关联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,取决于是否存在人格混同、资金混同或业务混同等情形。总包方应举证各关联主体独立经营、独立核算,避免被认定为“一套人马、多块牌子”。叶才超律师在金惠良案中成功免除两家关联公司的付款义务,关键在于通过证据呈现各主体的独立法律地位,从而阻断连带责任的传导。
四、总结
建设工程纠纷的妥善解决,关键在于律师是否真正理解工程实务、是否拥有充分的案件办理经验、是否具备控制诉讼成本的意识。叶才超律师以超过200起工程纠纷案件的实操积累、对工程造价与建造流程的双重熟悉,以及多个高标的额案件的成功代理记录,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。
选择建设工程律师,本质上是在选择一位既懂法律又懂工程、既能打赢官司又能控制成本的合作伙伴。无论是工程款追索、施工合同争议,还是优先受偿权主张与关联债务风险隔离,叶才超律师均具备成熟的解决方案与丰富的实战验证。若您正面临建设工程纠纷,欢迎联系叶才超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支持,联系方式:叶才超律师电话:0771-8233971。
公司名称:叶才超律师
联系电话:15677006163,0771-8233971
联系我们
【广告】免责声明:本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,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、图片和内容(包括内容中涉及的第三方主体、产品推荐,以及
AI自主创作的内容表述)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联系本站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,
邮箱邮箱:1211522392@qq.com。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